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周口市统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党的二十大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省、市实施方案为主线,强化法治思维,主动担当作为,依法严格履行统计职能,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市统计局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统计法治工作全过程,党组书记、局长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科学谋划,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积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断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推进。一是深入贯彻法治建设各项决策部署。认真做好省统计局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部署,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和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全局的工作部署之中,坚持将法治建设贯穿于统计工作的各个环节,积极履职,提前谋划,结合统计工作实际部署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有关任务,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带动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二是带头学习,提高全局统计法治思维。局党组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将法治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先后6次利用领导班子会议、局班子扩大会议学习研讨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中央有关统计工作重要文件,切实提升统计干部队伍法治素养。三是持续推进统计法成为党校常规课程。11月23日,联合市委组织部举办统计法律法规专题培训班,邀请省统计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杨玲作专题授课,进一步增强了党员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提升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蔚然成风。
二、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法治理论知识学习
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有关统计工作重要文件精神,7月25日,中共周口市委召开常委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6月30日,周口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造假屡禁难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统计工作重要文件精神。市统计局常态化对相关文件进行学习,分别于2月27日、3月16日、3月24日、5月31日、7月26日、11月30日,通过召开局领导班子会议、局班子扩大会议等形式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文件精神。通过加强理论学习,深刻认识统计造假的危害性,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进一步增强防范统计造假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二)深入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和宣传
一是积极参加法治专题讲座。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5月18日、8月4日、9月15日,市统计局组织局干部职工收听收看省统计局法治专题讲座。12月6日,组织开展宪法知识讲座,局分管法治工作副局长张国喜作法治专题宣讲。通过一系列法治专题讲座,有力推动了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熟练掌握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强化了统计法治思维,增强了敬畏统计法、遵守统计法、执行统计法的自觉性和紧迫感,有效提升了统计人员的能力和业务水平,为保障好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持续推进统计法进企业。为提高统计能力、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周口市开展为期三个月的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市统计局收集、制定并印刷宣传手册5000册、宣传页1000份、宣传展板10面、漫画800套、条幅10幅等相关宣传材料,并将宣传材料分发给所辖10个县(市、区)和2个功能区,要求全市统计系统大力开展统计法进企业活动。各县(市、区)统计局组织人员在地方党政机关、统计机构办公楼、企业办公楼以及街道宣传栏等重点场所张贴统计法宣传漫画,悬挂统计法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向相关单位、企业、商铺发放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手册和宣传页,有针对性地向企业宣传普及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统计法律义务、统计法律权利、违法违纪责任等内容。进一步加深了企业对统计工作的了解,扩大统计法律法规的影响力,为各项统计工作的开展奠定深厚统计法治基础,为切实提高源头数据质量提供法治保障。
三是深入开展宪法和统计法宣传。结合统计法颁布40周年宣传活动,以“12·4”国家宪法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为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宣传统计领域党内法规和统计法律法规,积极构建和谐的法治氛围。12月4日,市统计局开展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通过布置法治宣传台,摆放宣传展板,拉设宣传横幅,制作并印发“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口袋书”10000册,面向广大群众对宪法和统计法进行广泛宣传。12月6日,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党内法规等知识为内容,组织开展法律法规知识测试,局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测试。利用宪法宣传周,组织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组织开展的“齐参与”宪法知识网上竞答活动,认真学习贯彻宪法,增强法律意识。依托微信公众号平台,以宣传普及宪法和统计法为主题,通过漫画、微视频宣传作品,生动形象的向社会普及宪法与统计法知识。通过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提升了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增强了广大群众对宪法、统计工作及法律知识的认识和了解,提高了人民群众的统计法治意识,营造了全面弘扬法治精神、全面依法治统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统计执法力量
积极参加2022年国家统计执法证资格培训考试工作。根据《统计执法证管理办法》要求,市统计局法规科认真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层层筛选,2月21日全市42名统计工作人员参加2022年度统计执法证考试,共6名统计人员通过统计执法证考试。6月30日,市统计局举办《全市统计执法业务培训会》,向全市执法人员讲解工业、贸易、投资等业务知识,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知识能力和水平。11月17日,邀请省局执法处杨森山同志就统计执法检查及注意事项等内容进行专题授课。通过参加考试和培训,不断提高统计执法队伍素质和专业化水平,使全市执法队伍不断扩大,执法力量不断加强。
(四)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根据周口市“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周双随机办字〔2023〕3号)要求,市统计局起草《周口市2023年度统计报表企业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的通知》(周双随机办字〔2023〕20号),联合周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市范围内报送统计报表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检查工作。根据通知要求,12月7日,市统计局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建检查组赴西华县和淮阳区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此次双随机检查采取现场实地核查和现场询问相结合的方式。检查人员深入10家企业现场,通过查看企业营业执照、原始凭证、现场登录一套表平台、财务系统和纳税平台等核查企业数据上报情况,重点比对了一套表联网直报平台、税务平台与企业财务账的数据情况,详细检查了企业统计人员配置、规章制度建立和执行、数据采集方法、台账建立和数据上报等情况,进一步核实企业报送数据是否有原始凭证支撑,并指出企业存在的问题以及提出可行性建议。
(五)落实防惩统计造假制度
建立健全统计违法举报和核查机制。在门户网站、官方微信上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对所有举报线索进行全面登记、核实和处理。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制度。向省统计局报送记录台账和汇总表4期,坚持如实记录指使统计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到上级统计机构“跑数要数”等违规干预统计活动的行为,筑牢不想造假、不敢造假、不能造假的思想防线。
(六)深入推进专项治理行动贯彻落实
自今年3月以来,我市着力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按照张建慧书记、吉建军市长、王宏武常务副市长提出的工作要求,安排部署各项工作任务。成立了统计造假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周口市统计局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周口市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等文件,明确总体目标、行动举措、工作要求和时间安排,聚焦数据质量,细化自查自纠内容、方法步骤、压紧压实各级责任,全面推进专项治理。实事求是做实数据。抓住自查自纠“窗口期”,全面摸清统计数据质量情况,对县区3000余家企业(项目)2022年度以来的相关统计数据进行了有责修订。坚决清理在库“僵尸”企业,通过对企业用电、税收以及其他统计上报数据分析筛查,清理“僵尸”企业819家。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按照省有关要求,结合周口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指导督促各县市区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联合派驻纪检组成立4个核查组,对120家企业(项目)的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抽查核查,对发现的37个问题进行了交办,向46家企业(项目)下发整改函,督促指导企业限期整改,完善统计资料,如实填报数据,目前46家企业已整改到位。稳妥推进全面核查。制定了《周口市全面核查追责问责工作实施方案》,集中1个半月时间对全市统计造假自查自纠工作开展全面核查。10月下旬,组成4个核查组对全市110家企业(项目)2023年1-5月的统计数据进行实地核查,调阅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文件资料339份,问询人员355人次。通过全面核查,我市实事求是改正同期不实数据,各项数据趋稳回升,数据质量稳步提高。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全面梳理统计制度建设方面的短板弱项,提升统计工作规范化水平,扎紧织密制度的“笼子”。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统计源头数据质量管理办法》《周口市统计局关于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等刚性制度,强化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落实防范统计造假责任制,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全面提升全市统计工作水平,为统计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七)强化部门贯通协同,形成监督合力
联合市纪委监委、市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共同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巡察机构与统计部门监督贯通协同机制的通知》(周纪联发〔2023〕3号),进一步加强监督成果运用。市委巡察办将防治统计造假纳入巡察内容,抽调2名统计干部参加市委巡察。2023年,市统计局向市委巡察组出具3份有关单位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问题线索回复函,推动统计监督与巡察监督贯通协同。市委组织部推动将统计法纳入党校培训课程。在组织部门任职考察和干部考核过程中需要对有关人选是否在统计数据上造假等问题进行深入了解、落实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一票否决制”时,积极予以配合。
三、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通过一年的法治工作,进一步筑牢了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思想根基,增强了领导干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自觉性、责任感和使命感,形成了推进整改工作的坚强合力。通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有效提高了统计数据质量,保障了统计数据的真实性、科学性、有效性,维护了统计法律法规权威,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统计保障。但法治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对统计法律法规的普法广度和深度不够。部分县(市、区)普法力度不强。一是宣传范围窄。多数统计法治宣传和普法教育往往只针对调查对象开展,目的性较为明确,没能覆盖更多人群。二是宣传方法少。宣传工作更多在“9·20”“12·8”等时间节点集中造势、集中宣传,在其他时段则开展较少、略显沉闷。三是宣传效果弱。当前的宣传最主要的出发点和目的是为了扩大统计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提升普及性,但在树立统计法律法规权威,预防和震慑统计违法行为方面作用不甚明显。
(二)统计执法力量薄弱。开展统计执法必须要求执法人员具有国家统计局颁发的统计执法证,国家统计局要求报考统计执法证人员为行政编制或参公编制,各县(市、区)统计部门普遍存在行政编制短缺,符合编制要求的人员年龄偏大等问题。目前,全市10个县(市、区)中,持有统计执法证人员,仅有商水县4人,淮阳县3人,扶沟县2人,西华县1人,其余川汇区、沈丘县、郸城县、太康县、项城市、鹿邑县6个县(市、区)统计局持证人员为0,无法独立开展统计执法检查,统计执法力量严重不足。
(三)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统计认识不足。部分企事业单位,特别是一些企业的统计工作多是临时聘用人员,且经常变动统计人员,统计基础工作薄弱,统计法治观念淡薄,原始记录不连续不完整,也没有建立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和档案等管理制度,报送的原始数据无依据,严重影响了源头数据质量。统计调查单位依法接受统计调查、如实申报统计资料的意识差。
四、下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初步安排
(一)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作为全市统计系统的首要政治任务,强化主体责任落实,推动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有机贯通,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督效能。全力做好国家、省统计局,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
(二)深入开展统计普法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重点抓住党政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常态化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强化统计系统学法教育,推进统计法治与统计业务培训结合,组织开展常态化学法,推进统计法进企业;面向社会公众开展统计普法宣传,创新普法形式,采取“以案释法”、微信、微博发布等方式开展普法宣传,推进统计法治进企业、进机关。
(三)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执法队伍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完善执法对象名录库和统计执法骨干人才库。大力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增强统计执法人员做好统计工作的责任感,强化责任意识、质量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使周口统计法治工作取得新突破。
周口市统计局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