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4月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9%
来源: 统计局 时间: 2024-05-28 18:48:59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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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月,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实际增长8.9%(增加值增速均为扣除价格因素的实际增长率),较1-3月提高0.2个百分点。

分经济类型看,1-4月,国有控股企业增加值同比下降7.2%,股份制企业增长8.9%,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增长1.0%。

分行业看,1-4月,32个大类行业中有20个行业增加值保持同比增长。其中,农副食品加工业增长13.7%,食品制造业增长8.9%,纺织服装、服饰业增长81.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增长8.4%,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下降0.8%,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增长141.4%,仪器仪表制造业增长99.1%,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下降1.6%。

分产品看,1-4月,全市重点监测产品中有17种产品产量同比增长。工业锅炉产量增长30.8%,棉纱产量增长19.9%,鲜、冷藏肉产量增长12.6%,电动自行车产量增长7.0%,味精(谷氨酸钠)产量下降4.8%,小麦粉产量下降9.0%。

1-4月,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率为95.8%。

附注

1.指标解释

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即工业增长速度,是用来反映一定时期工业生产物量增减变动程度的指标。利用该指标,可以判断短期工业经济的运行走势和经济的景气程度,也是制定和调整经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参考和依据。

产品销售率:是销售产值和工业总产值的比率,用来反映工业产品的产销衔接情况。

2.统计范围

规模以上工业的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由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产品产量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统计范围尽可能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是:(一)统计单位范围发生变化。每年有部分企业达到规模纳入调查范围,也有部分企业因规模变小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建投产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等影响;(二)部分企业集团(公司)产品产量数据存在跨地区重复统计现象,根据专项调查对企业集团(公司)跨地区重复产量进行了剔重。

3.调查方法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工业生产报表按月进行全面调查(1月份数据免报)。

4.行业分类标准

执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 4754-2017)。


责任编辑:统计局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