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取得重要成果
来源: 统计局 时间: 2025-05-29 11:15:19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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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统计局

周口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5月29日)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豫政〔2023〕8号)要求,周口市于2023年2月18日印发了《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周政〔2023〕7号),市委、市政府成立了由书记、市长任双组长,各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33家市直单位为成员单位,将“五经普”工作纳入市委重点工作推进,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党委、政府、相关部门和各级普查机构认真落实、各负其责、通力协作,扎实有序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综合试点、普查区划分与绘图、“两员”选聘与管理、部门资料对比、单位清查、普查数据采集、审核和汇总评估工作。普查全面摸清了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反映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效。普查结果显示,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单位数量大幅增加,吸纳更多从业人员;企业资产规模不断扩大,营业收入稳步增长,科技创新能力持续提升,劳动生产效率有所提高;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数字经济发展壮大,五年来全市高质量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一、普查主要目的和主要工作

周口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主要目的是全面调查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掌握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全市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及创新驱动发展等方面的新进展,通过普查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为加强和改善宏观经济治理、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次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全市经济普查工作从2023年2月开始,历时两年,顺利完成了机构组建、宣传动员、普查试点、人员培训、普查区划分、单位清查、现场登记、投入产出调查、数据审核验收、质量抽查、汇总评估等各项工作,现在进入主要数据发布和资料开发应用阶段。

二、普查主要特点

(一)高效落实普查工作保障。市委、市政府将“五经普”工作纳入市委重点工作推进,坚持市委常委会、市委重点工作推进会、市政府常务会、办公例会同步调度,先后12次听取“五经普”工作专题汇报,压实责任链条,强力部署和推动普查工作。明确了工作机构和33个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建立了周调度、月推进、专题会商研判、部门联动协同和督导包联机制。各级政府及时组建普查机构,提升工作标准,完善工作机制,细化任务举措。各级普查机构及各成员单位积极主动履职,强化信息共享,提供多方保障,为普查的顺利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二)严格执行普查流程规范。严格按照国家普查方案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河南省实施方案》及各项业务流程,结合周口实际,组织选优配强普查队伍,对全市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开展系统化、持续性业务培训,规范有序实施单位清查、普查登记和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全面加强普查数据质量控制,坚持边普查、边审核、边检查,确保普查源头数据真实可靠。

(三)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为促进经济总量数据与结构数据衔接,此次普查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兼顾调查内容及方法差异,以“统分结合”方式有效整合业务环节。对全市181家投入产出调查单位,首次建立统一的电子统计台账,提前组织整理调查数据,有效减轻填报难度。加强投入产出调查数据与普查数据比对检查,着力提高数据的协调性和匹配性。

(四)提升普查工作质效。进一步强化部门数据共享应用,有效整合编制、民政、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行政记录,为开展单位清查和普查登记提供了数据基础。深化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使用全国统一采集模式的普查数据采集处理系统,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电子终端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查,提高普查人员管理与培训信息化水平,普查工作质效全面提升。

(五)坚决守牢数据质量生命线。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为民普查,强化全流程数据质量管理,全面防治统计造假,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广泛开展宣传动员,举办各类科普性强、参与度高的宣传活动,积极争取普查对象的理解和支持,引导督促普查对象依法配合登记、如实填报数据,确保源头数据真实可靠。印发《关于防范统计数据造假提高经济普查数据质量的通知》,严格执行普查方案,及时纠正各类普查不规范现象,确保普查源头数据质量。

三、普查主要数据

(一)单位情况。2023年末,全市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12.87万个,比2018年末(2018年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6.70万个,增长108.7%;产业活动单位13.91万个,增加7.10万个,增长103.2%;个体经营户56.84万个,增加16.63万个,增长41.4%。

按行业分,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数量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4.32万个,占33.6%;制造业1.41万个,占11.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29万个,占10.0%。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27.83万个,占49.0%;住宿和餐饮业7.54万个,占13.3%;建筑业5.04万个,占8.9%。

按区域分,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数量位居前三位的县(市、区)是:项城市1.80万个,占14.0%;郸城县1.41万个,占11.0%;太康县1.35万个,占10.5%。2023年末,全市12个开发区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规上”法人单位1230个,位居前三位的开发区是:鹿邑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160个,占13.0%;项城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140个,占11.4%;周口先进制造业开发区129个,占10.5%。

(二)从业人员情况。2023年末,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65.86万人,比2018年末增加12.62万人,增长8.2%,其中女性从业人员74.17万人。第二产业从业人员67.06万人,减少11.33万人,下降14.5%;第三产业从业人员98.81万人,增加23.97万人,增长32.0%。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129.98万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60.28万人。

按行业分,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45.31万人,占27.3%;批发和零售业22.71万人,占13.7%;建筑业20.60万人,占12.4%。在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50.20万人,占38.6%;制造业20.70万人,占15.9%;建筑业16.20万人,占12.5%。

按区域分,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位居前三位的县(市、区)是:项城市21.10万人,占12.7%;沈丘县20.07万人,占12.1%;郸城县18.00万人,占10.9%。2023年末,全市开发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规上”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5.86万人,位居前三位的开发区是:太康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1.97万人,占12.5%;周口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91万人,占12.0%;商水经济技术开发区1.75万人,占11.0%。

(三)资产负债和营业收入情况。从资产看,2023年末,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4684.75亿元,其中,第二产业3258.80亿元,第三产业11425.95亿元。从负债看,2023年末,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3597.27亿元,其中,第二产业1365.28亿元,第三产业2231.99亿元。从营业收入看,2023年,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6682.84亿元,其中,第二产业3353.17亿元,第三产业3329.67亿元。

(四)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情况。2023年末,全市共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6314个,从业人员7.99万人。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30.76亿元。其中,数字产品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252个,从业人员2.21万人,营业收入79.98亿元;数字产品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852个,从业人员0.40万人,营业收入21.27亿元;数字技术应用业企业法人单位3541个,从业人员3.86万人,营业收入180.90亿元;数字要素驱动业企业法人单位1669个,从业人员1.52万人,营业收入48.61亿元。

(五)新兴产业情况。2023年末,全市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218个,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活动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79个。全市共有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80个,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14.65亿元;规模以上高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84个,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09.65亿元。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研究与试验发展(R&D)人员折合全时当量0.70万人年,R&D经费支出31.40亿元。

总体来看,周口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取得了丰硕成果,普查主要数据客观反映了五年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进展、新成就。下一步,我们将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推动统计改革任务落实,通过经济普查年鉴、解读报告等多种形式陆续向社会公布更详细的普查数据结果,积极组织各方力量深度开发应用普查资料,充分发挥普查数据价值,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周口篇章提供真实可靠的统计信息支撑。


责任编辑:统计局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