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常住人口
2023年末,全市常住人口866.60万人,比2022年末减少14.60万人。
二、性别结构
2023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428.20万人,占49.41%;女性438.40万人,占50.59%;性别比为97.67。
三、年龄结构
2023年末,全市0-15岁人口为212.60万人,占全市人口的24.50%;16-59岁人口为463.10万人,占53.40%;60岁及以上人口为190.90万人,占22.00%。与2022年末相比,0-15岁人口减少8.96万人,16-59岁人口减少13.35万人,60岁及以上人口增加7.71万人。
四、城乡结构
2023年末,全市城镇常住人口392.66万人,比2022年末增加2.29万人;乡村常住人口473.94万人,比2022年末减少16.89万人。城镇常住人口占全市常住人口的比重(城镇化率)为45.31%,比2022年末提高1.01个百分点。
五、自然增长情况
2023年全市出生人口7.40万人,出生率为8.47‰;死亡人口7.90万人,死亡率为9.04‰;自然增长率为-0.57‰。与2022年相比,全市出生人口减少0.30万人,出生率下降0.29个千分点;全市死亡人口增加0.40万人,死亡率上升0.60个千分点。
注: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